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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社北京6月12日电 题:为惩治网暴进一步织密法网
新华社记者冯家顺、王思北
“对于网络暴力违法犯罪,应当依法严肃追究,切实矫正‘法不责众’错误倾向。要重点打击恶意发起者、组织者、推波助澜者以及屡教不改者……”近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起草的《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亮相,彰显司法机关、执法部门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决心,坚定了全社会打击网暴的信心。
近年来,网络暴力事件时有发生,不断刺痛着人们的心。在网络上针对个人肆意发布谩骂侮辱、造谣诽谤、侵犯隐私等信息的网络暴力行为,贬损他人人格,损害他人名誉,有的造成严重后果。
网络世界里,一句恶意的评论,一键转发的谣言,甚至一个不经意的点赞,经过一次次传播后,其影响可能被无限放大,给受害者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,同时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安全感。互联网没有局外人,如果任由网络暴力蔓延、戾气横行,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。
惩治网络暴力,要扎紧法律的篱笆、制度的笼子。我国刑法、民法典、治安管理处罚法、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多部法律均对遏制网暴作出相关规定;相关部门也陆续出台文件、发布典型案例、开展专项行动等,不断完善治理网暴的法律制度,对网暴者依法坚决“亮剑”。这次公布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,对准确适用法律、畅通诉讼程序、完善综合治理措施等,作出更加明确具体、可操作的规定,将为惩治网暴进一步织密法网。
惩治网络暴力,要落实主体责任。网站平台作为信息内容管理的责任主体,不能被流量左右,要架起“高压线”,对网络暴力行为亮出“红牌”。同时,也要通过风险提示、一键防护、私信保护、举报投诉等方式,帮助网民及时有效防范网络暴力侵害。
良言一句三冬暖,恶语伤人六月寒。网暴离你我并不遥远,惩治网络暴力需要从你我做起,依法上网、文明上网,共同抵制网络暴力,共同建设美好和谐的网上家园。
关键词:
质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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