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8日,江西省发改委等8部门联合发布《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(2021-2023年)》称,到2023年,江西全省将确保新建成各类充电站96座、各类充电桩3万个,南昌、九江和赣州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∶8。
根据计划,“十四五”前三年,江西省将按照“自(专)用为主,公用为辅”的原则,逐步形成住宅小区、办公场所等自用、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,公共停车位、道路停车位、独立充电站等公用充电设施为辅助的充电服务网络。(记者 刘洋 濮振宇)
关键词: 充电桩 电动汽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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